无锡美抖科技因违法发布美瞳广告被罚19.4万元,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典型案例警示行业
2025年6月3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,其中无锡美抖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未经审查的美瞳隐形眼镜广告,被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处以19.4万元罚没款。这一处罚金额相当于一家中小型企业半年的营销预算,其警示意义不言而喻。
违法事实: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
经查,无锡美抖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“美瞳隐形眼镜”视频广告存在两大核心问题:一是未取得广告审查机关的事前批准,二是未在广告内容中显著标注“广告”字样。美瞳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,其广告发布需经过严格审查,以确保消费者获取的信息科学、准确。这一规定类似于处方药广告的管理逻辑——未经专业审核的推广可能误导消费者,甚至引发健康风险。

法律依据:广告法的“高压线”

本案处罚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八条。前者明确要求医疗器械广告必须经审查后方可发布,后者则规定未标明“广告”的行为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。值得注意的是,本案罚没金额达到19.4万元,说明执法部门可能综合考量了广告传播范围、潜在危害等因素,采取了“顶格处罚”的从严态度。
行业警示:广告合规的三大雷区

事前审查不可省略:医疗器械、药品、保健食品等特殊商品广告需通过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,流程类似“安全许可证”。无锡美抖直接跳过这一环节,相当于无证驾驶。
广告标识必须醒目:根据广告法第十四条,互联网广告需清晰标明“广告”字样,且不得通过技术手段隐藏。此案中未标注的行为,等同于将广告伪装成普通短视频,涉嫌欺骗消费者。

平台责任连带风险:虽然本次处罚主体为广告主,但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,也可能面临追责。这如同商场对入驻商家的假货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消费者视角:如何识别违规美瞳广告?
普通用户可通过三招避坑:一是查看广告是否带有“械字号”标识(如“国械注准”);二是警惕“治愈近视”“零风险”等绝对化用语;三是注意视频角落是否有“广告”标签。若发现可疑内容,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——每一次投诉都是对市场环境的净化。

监管趋势:从个案处罚到系统治理
此次总局集中公布十起案例,释放出“以案释法”的强烈信号。2024年以来,全国已查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案件超千起,罚款总额逾2亿元。这种监管力度堪比金融领域的“反洗钱”行动,旨在构建“不敢违、不能违”的广告生态。

对广告从业者而言,此案犹如一记警钟:在流量至上的时代,合规成本远低于违法代价。而对消费者来说,严惩违规广告意味着更透明的信息环境——毕竟,眼睛的健康容不得半点“美颜滤镜”。